嗜杀:至爱
我对她。不是一见钟情。看到她第一眼时,看她穿了粉色的镂空纱裙,个子很高。不是很喜欢个子高的,匆忙扫上一眼,就没了印象。只记得粉粉的,鹤立鸡群的感觉。
很多人和事,都是上苍注定的,老天安排的最大嘛,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缘分。
于是,就有了第二次偶遇。说是偶遇,也算必然。在一群黑、灰、白、青、蓝五花八门的颜色中,她粉粉的嫩嫩的裙装格外的显眼。不由的就对她关注起来。
嫩粉的颜色,衬着她洁白的肤色,很是相配。粉色裙装上是镂空的花瓣,樱花的式样,飘飘洒洒,似蝶翩跹,如诗如梦……标志的身材,想象中盈盈一握,感觉肯定良好。
怀揣着突突不停的心跳,忐忑的问:“姑娘,敢问芳名……?”
她转过身,嫣然一笑,轻声道:“小女子怜香,在家排行老七,小名唤作小七。”
一语疑似天上来。清脆的音质,余音绕梁,让我惊呆在原地。她看着我的模样嗤嗤的笑,我也不好意思起来。说起来,我又不是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的美女。
突然一阵微风,伴随着远方飘来的若有若无隐约的铃声,她的纱裙轻轻的飘了起来,透过那些镂空的花儿,露出若隐若现洁白如玉凝脂般的肌肤。我的心被一下子攫住,无法呼吸。我知道,我完了。
第三次看到她,是在我家的后院。是的,我已不惜重金把她娶了回来。尽管我数不清她算是我的第几房,尽管上次娶回来的韩国女子还模样俊俏。可喜新厌旧是常人的通病,我也不能免俗,这就是人性的悲哀。
她有着春天樱花的落英缤纷,夏天细雨的清新凉爽,秋天落叶的凄美荒芜,冬天白雪的洁净无瑕。每天看着她,都爱不释手。
忘记是哪个男人曾经这样说过,在我们相爱的时候,我们都深深的爱着,直到我们不能相爱的那一天。是的,世风日下,世态炎凉,谁都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,何必再去苦苦寻觅地老天荒。
粉七,我的新手机,粉色联想S700,我会好好珍爱你,直到我不爱你的那一天。
http://img.publish.it168.com/2009/0514/images/1467654.jpg 祭奠我用了没几天就消失了的新手机 总是要有人用的,权当送人就是:) :shengli~哎~为了花花~大妈和我争了这么多年了~还在争~悲哀啊~ :youxian烧包~~~~~~~~~~~~~~弄个手机都这么色情,不丢你实在没天理 我承认,我被忽悠了,心动过速了~: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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